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北京金阳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主持召开了“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18-02-03等地块(理工大学7号地)二类居住、住宅混合公建、小学、托幼及社会停车场库用地项目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金阳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林丰源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绿迪源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易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与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工作情况和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18-02-03等地块(理工大学7号地)二类居住、住宅混合公建、小学、托幼及社会停车场库用地项目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根据建设单位北京金阳置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安排,本项目统一规划,分成二期建设实施。
第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区西南侧1#-6#限价房、项目区东北侧11#-16#商品房及周边的绿化和铺装工程,第一期工程建设用地面积为5.15hm2;第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区西北侧的小学、幼儿园、停车厂库用地、C01商业楼、项目区东北侧的1#-10#商品房及周边的绿化和铺装工程,第二期工程建设用地面积为6.42hm2。
第一期工程已于2014年10月开工,于2017年7月完工;第二期工程于2015年5月开工,计划于2019年6月完工。
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8.32亿元,土建投资约6.91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北京金阳置业有限公司解决。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14年9月,北京市水务局以《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京水行许字[2014]第301号)批复了“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18-02-03等地块(理工大学7号地)二类居住、住宅混合公建、小学、托幼及社会停车场库用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3.29 hm2。
(三)初步设计情况
2014年6月26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2015规(房)复函字0035号文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丰源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扰动土地整治率99.81%,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9.81%,土壤流失控制比1,拦渣率99.8%,林草植被恢复率99.38%,林草覆盖率30.87%,土石方利用率99.34%,临时占地与永久占地比0,雨洪利用率96.34%,硬化地面控制率27.25%,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根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建议加强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7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了《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18-02-03等地块(理工大学7号地)二类居住、住宅混合公建、小学、托幼及社会停车场库用地项目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报告》。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较好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委托并组织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永久
公示资料:见附件
监督电话:北京金阳置业有限公司:010-60163536
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